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安徽省总工会制定实施办法
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安徽省总工会制定《2020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2020年全省将把符合规定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由当地总工会建档后给予帮扶救助,针对致困原因分别实施生活救助、金秋助学、大病救助,实现脱困或解困。
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帮扶标准,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其中,生活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帮扶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子女助学救助中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每生每年不超过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医疗救助项目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和各地帮扶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支付金额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帮扶标准。
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困难职工家庭信息核对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照有关程序认定。
工会统筹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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