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诈骗“四大套路”,家里有老人的注意了
本报讯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风险提示指出,涉老诈骗主要有四大套路,第一是高额返利。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其次,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
此外,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不合理低价旅游,上门推销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另外,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韩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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