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货品牌“双11”促销或有补助 安徽省出台措施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 到明年底全省培育50条省级商业步行街
企业围绕 “双11”“双12”等重要节点开展皖货品牌促销活动,或有机会获得政府补助支持;鼓励老旧工厂区“变身”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繁荣活跃夜间消费市场……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着力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潜力。
鼓励发展
互联网+旧货
推动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安徽省提出,主动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鼓励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促进循环消费。支持大中型百货店、连锁超市、专卖店等商贸流通经营主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传统百货店、闲置场馆、老旧工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加快培育发展新型消费载体。同时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打造便民消费圈。
打造
高品质夜市
措施提出,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指导各地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培育一批商业步行街,支持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申创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到2020年底,全省培育50条代表本地特色的省级商业步行街。
措施要求,各地推出一批富有特色的夜间消费活动项目,满足居民“夜购、夜食、夜娱、夜学”等多元化需求。到2020年底,每个设区的市至少打造1个以上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和品质夜市,以及若干社区型居民夜间消费节点,全省形成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夜市品牌。
支持企业
节日促销
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安徽省政策提出,将借助省级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政策,推动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限上电商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强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企业的广泛合作,推广安徽品牌网货。
措施明确“积极开展皖货促销活动”。安排网络促销经费,支持企业重点围绕春节、国庆、中秋和“双11”“双12”“年货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皖货品牌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对单场活动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贫困县企业不少于400万元)给予活动营销推广费补助支持。
促进新能
源车消费
充分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安徽省措施明确,落实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创新等方面按规定给予财政奖励或补贴,推动合肥等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支持政策。
同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不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定限制迁入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汽车促销政策。
简化店铺
用前消防安检
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安徽省还将在多个环节简化程序。措施提出,切实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对在各地开办大型直营店的连锁企业,实行就近办理、分级登记。支持各地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同时,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成品油零售许可下放至市级政府。
强化商贸流通政策保障,安徽省提出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文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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