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省属公立医院“砍药价” 113种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谈判议价启动,减轻患者负担
本报讯12月24日,省医保局再次传来好消息,安徽省属18家公立医院启动113种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通过谈判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计划,113种药品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谈判,并预计在明年春节前实施落地。
根据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此次参加带量采购的药品以采购额分别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抗生素类(头孢菌素类及相关药品)化学药品90%的产品和第二批抗肿瘤类化学药品80%的产品为基础,结合2019年上半年采购情况及临床专家意见遴选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共涉及中科大附一院、安医大一附院等18家省属公立医院,66种抗生素药品及47种抗癌药品。
据省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由18家省属公立医院组成采购联合体,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实行谈判议价,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并且以省属公立医院作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二年。同时,此次谈判的药品(包括相同通用名的药品),在采购周期内如果纳入国家药品谈判并谈判成功,将按照国家药品谈判的有关要求执行。
为了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标,此次谈判将参考2016年以来全国省级中标价的最低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药品的入围价。确认接受谈判议价药品入围价的企业视为入围企业。然后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质量类型等因素,由专家组与入围企业进行谈判议价。对谈判议价成功的药品,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
谈判降价成功的药品将在临床优先使用。省药采平台将谈判成功药品直接纳入“省谈判药品”集中交易目录。省属公立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简化采购程序,优先采购使用谈判成功药品,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对执行合同不力的省属公立医院,省医保局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了解,去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抗癌药省级集中采购谈判议价——“17+13+X”。“17”是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又针对本省使用量大的13种抗癌药实施带量专项采购。通过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达39.52%。今年1~10月,13种抗癌药全省按谈判后价格采购总金额为1.65亿元,为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节省约1.15亿元。此次纳入谈判的47种抗癌药即为“X”,谈判成功后预计又将为癌症患者减轻一笔负担。
(茆先龙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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