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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明年1月1日在安徽省落地 涉及97种药品

皖江晚报 2019-12-24 08:09 大字

本报消息 据人民网报道,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2019年12月31日前,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安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丙肝患者

有望减少数万元治疗费用

此次医保政策调整,将惠及众多患者。以降幅较大的丙肝治疗为例,安徽为丙肝高发省,此前治疗费用数万元,如今随着国家药品医保谈判的落地,丙肝治疗价格有望千元治愈。

丙型病毒性肝炎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其发病率仅次于乙肝。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务副院长、国家感染病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李家斌教授介绍,按照此前数据统计,全国丙肝总体感染率约为0.54%,也就是说,全国有1000万丙肝患者,安徽省也有近30万,其中基因1b型患者占比近七成,而此类患者在丙肝6种基因型中治愈率最高,接近100%。

此次医保谈判后,新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幅约七成,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片等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不仅药品费用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也达到90%,个人仅仅自付10%。”对于安徽省丙肝患者来说,治疗费用将只需千元左右。

安徽省患者明年将用上降价药品

据介绍,除了丙肝治疗用药,此次谈判成功进入药品目录的还有多个重点领域的药品,甚至“救命药”, 包括抗癌药、罕见病用药、慢性病(含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用药、儿童用药等。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总体上患者个人负担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

为保证患者尽快用上降价药品,安徽省将于12月31日前将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谈判准入药品全省执行统一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各地不得将国家药品目录内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安徽省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中未纳入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将继续使用,未来3年内按照4:4:2比例逐步消化。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未能成功续约药品的患者,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6个月,过渡期内医保基金可继续支付。(杨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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