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计划三年改造老旧小区2600个
本报讯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安徽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根据《方案》,2019年至2021年,安徽省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2600个左右。
此次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涵盖建成时间较长、配套设施不足、环境条件差、管理缺失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分三年实施。其中,2019年改造600个、2020年改造1000个左右、2021年改造1000个左右。2021年以后,安徽省还将着力开展疑难复杂项目攻坚,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方案》明确,此次老旧小区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含光纤入户)、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由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改造资金上,安徽省将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地实施改造。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
改造中,安徽省还将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并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鼓励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坚持规划引导,按照原有资金来源渠道和实施主体,补齐和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对改造后的小区,依法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实行自行管理。
(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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