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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通行费调整听证方案出台 明年起,超限车辆不许通行收费公路

皖江晚报 2019-11-26 01:59 大字

本报消息 据合肥晚报报道,11月2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安徽省收费公路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方案出台,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目前的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同时,超限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超限加收费不再收取。

■数据:

全省公路通行费年收入近200亿元

按照安徽省现行货车通行费收费政策,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计重费率由10吨至40吨车辆线性递减为0.05元/吨公里;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5元/吨公里计收。

普通收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2元/吨车次;计重费率由10吨至40吨车辆线性递减为1.6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大于40吨的车辆按1.6元/吨车次计收。对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收取超限加收费。据统计,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197.06亿元,其中货车收费108.48亿元;普通收费公路收入7.66亿元。

■变化:

高速和普通公路收费都有调整

根据听证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这是适应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发展需求。

在方案中,对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提出了两种方案。根据方案一,其中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45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66元/公里。方案二,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91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79元/公里。

普通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上,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10元/车次;3轴收费标准30元/车次;4轴收费标准40元/车次,以此类推。6轴以上货车上高速公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1倍系数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普通公路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在超限加收费收费标准上,明年起超限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超限加收费不再收取。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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