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转网”转出转入都难
运营商关于认定标准、资费规定等没有形成统一规定
三大运营商即将于11月底在全国推行“携号转网”服务。试运行期间,曾备受争议的手机“靓号”,这一次又遇携号转网争议。因为各个运营商对“靓号”的认定标准、资费管理不一致,导致“靓号”用户“携号转网”转出难,转入也难。而非“靓号”用户转入后竟变成了“靓号”,资费暴涨。
“转出去难”“非靓号转入变靓号”
使用靓号“0000”五年多的赵伟,近日因“携号转网”问题而闹心。
赵伟反映,他目前使用的联通尾号为四同号“0000”,从2014年使用至今,按照联通的“靓号专属月承诺通信资费”要求,“畅爽全国冰激凌套餐”每月需消费398元,合约期至“2050年1月1日”。携号转网规定出台后,赵伟欲将号码转至其他通信运营商,以此降低资费。
他向记者展示的联通携号转网业务短信回复截图显示,11月11日,他以短信形式咨询是否可以开通携号转网业务,对方回复称,号码有“靓号”协议,到期时间为“2050年1月1日”,“影响”携号转网业务办理。
据三大通信运营商的使用要求,“靓号”多要签署捆绑长期“最低消费套餐”,提前预缴话费等,在该背景下,多位用户反映收到同样的提醒。
一方面是“转出去难”,另一方面,也有用户反映转网过程中“非靓号转入成为靓号”被要求设置低消套餐,预存高额话费。
尾号“6666”的吉林联通用户康镇向记者反映,他的号码使用已5年,虽然是四同号,但在联通和普通用户一样,没有协议,每月消费几十元,他提供的月消费账单显示,该号码每月固定36元套餐。
但康镇到移动和电信咨询转入业务时,两家运营商均表示要按“靓号”处理,有低消和预存上万元话费的要求。
电信分析师付亮告诉记者:“根源在于目前各个运营商关于靓号的认定、资费规定不一致,没有形成统一规定。”
“靓号转网”细则仍然不明确
记者注意到,配套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虽然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了指导性规定,但并未就“靓号转网”等具体问题作出规定,三大通信运营商对于“靓号转网”的要求,对消费者来说尚未明确。
付亮认为,目前试点城市先行,“靓号转网”业务还在试运行阶段,未正式全面实施,各省份执行“靓号转网”的规定有所区别,三大通信运营商对该问题究竟有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还不明确。而在试运行期间,运营商主要是进行各个“环境”的测试,发现各种问题,后面来解决问题。
他同时表示,对于“非靓号转入后成为靓号”,存在较大资费差距的问题,最终应该也会得到解决,取决于运营商所制定的细则。按照工信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工信部。
通信世界全媒体总编辑刘启诚则认为,“靓号”对于三大通信运营商而言主要是发展高端用户的一种资源,目前工信部门对于携号转网有了指导性规定,但是运营商还没有明确细则,如遇到的“靓号转网”问题如何处理。从运营商角度来说,肯定不希望“靓号”用户流失,目前出现的问题需要有一个反馈、转变的过程。
引发对“靓号”合规性的讨论
此次“靓号转网”的话题再次将“靓号”设置的合规性推向台前,再次引发对该话题的关注。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多起用户使用的手机号被划定为“靓号”后,每月被设定最低消费额度的案例,部分用户合约年限长达99年,甚至终身不得更换套餐。
就此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也曾约谈三大通信运营商,发文要求整改。
2018年9月,原安徽省工商局官方微信平台“安徽工商”发布消息称,安徽省工商局分别约谈安徽移动、安徽电信、安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三家公司限期整改。
当月25日,安徽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局长叶建德向记者证实,黄山市工商局就三大电信运营商“靓号附加不合理条件”等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罚款4万元。
就该现象,多位通信专家向记者分析认为,通信运营商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明显不合理,影响消费者公平选择的权利。
付亮表示,此次“靓号转网”话题再次引发关注主要还是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工信部规定,运营商对于码号资源只有分配使用权,但是目前出现的诸多“靓号拍卖”现象屡见不鲜,运营商也对拍卖后的号码准许入网,形成矛盾现象。
但此前某通信运营商人士则向记者表达了另一种观点。他认为,运营商对“靓号”预存话费或承诺最低消费可抑制倒卖,“如果不对‘靓号’进行分类管理,会进一步加剧渠道抢订优质号码,之后进一步加价转售,将提高消费者门槛,扰乱市场秩序,形成难以监管的局面。”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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