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下列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截至2018年10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执行)和其他相关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成为下列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公示催告各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履行还款及其他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立即向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和任何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项下设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公司
安徽玖鑫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序
号
债务人担保人名称贷款本金余额
(单位:元)
贷款利息余额
(单位:元)
1安徽国电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国电电子有限公司、
朱卫国、李有香
9,984,100.104,732,1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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