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新政 小区幼儿园须与首期住宅同步交付
本报讯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由于市区住宅不断增加,教育资源短缺问题也愈发突出。针对入园难的问题,安徽省明确,以设区的市、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积极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法》规定,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实施点位控制,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开发建设单位在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幼儿园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确保配套幼儿园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未与小区首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办法》同时指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记者 王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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