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民声民意 情系特殊群体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摘要]《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刘超周莹莹通讯员王慧)一个坡道,就可使残疾人走出家门;一个二维码读屏,就可使聋人走出无声世界……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的重要措施。
11月5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会。省住建厅、省残联、省经信厅、省民政厅和省卫健委等单位参与,此外,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残疾人代表、老年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等社会人士参加,就《办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与会者坦诚直言,情真意切,会议在热烈而温暖的气氛中进行。
省住建厅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就《办法》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办法》起草工作自今年1月份开始,省住建厅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并于7月底形成《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省司法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对草案送审稿进行研究修改,期间会同省住建厅、省残联等多个部门集中修改,采取征求各市政府和部分省直机关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立法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有序地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立法。省司法厅数易其稿,形成了此次意见会上的《办法》草案。《办法》共计6章38条,细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职责要求,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与标准,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和执法主体都做出了规定。
近年来,安徽省无障碍标准体系不断增加和完善,城市环境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仍然存在着尚待改进的地方。
安徽省聋协主席李硕提出,目前为导盲犬等工作犬所开辟的空间非常有限,建议将工作犬的保障机制纳入进去,比如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允许工作犬进入。“盲道可能会使视障人士成为双重障碍人士。”盲人代表岳雷的一句玩笑话,却是城市盲道被随意占用的真实写照。多位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要“建”“管”并重,建设只是前提,要保证其正常使用才是关键。为完善无障碍环境“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办法》应当对无障碍环境的职责明确要更加细致规范,同时完善无障碍设施管理的工作机制,定期部署专项督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加大城市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对占用、损坏和管理失职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应该得到扩大,这成为在场代表们共识。那些终年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身怀六甲的准妈妈、婴儿车里的小宝宝、由于年龄增长导致腿脚渐渐不听使唤的老人们,都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受益者。
座谈会上,多名代表都提到,当今“无障碍”已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建筑设施领域,信息的无障碍传播便是其一。盲人代表岳雷表示,科技的进步给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使用二维码读屏技术,这样在参加会议时,通过扫描二维码,就能够通过听读的方式了解会议上相关文件的内容。
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省住建厅副厅长宋直刚、省残联副理事长钱玉贵进行了回应。号准脉才能开良方。意见会最后,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表示,社会各界代表的发言十分中肯,针对性也很强,对于大家的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将会同省住建厅等各部门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吸纳,力争尽快完善出台这部法律法规,使其更好服务特殊群体,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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