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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蟹受保护 捕捞须禁止

合肥晚报 2019-10-23 01:14 大字

本报讯眼下正值蟹肥味美的黄金季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近日执法检查发现少数渔民因高利润铤而走险,省内长江段不同程度存在捕捞江蟹(中华绒螯蟹,又称河蟹)现象,要求沿江各市严厉整治打击违禁违法行为。

有关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江蟹捕捞船常常在长江主航道操作,极易发生船毁人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既是违法行为,也是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市渔政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地区、交叉区域重点监管;加强与公安、海事部门的联合执法,实现长江安徽段无江蟹捕捞的管理目标。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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