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范围 简流程 强监管 芜湖市医保部门落实“放管服”出实招见实效
本报讯(记者 陈旻)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市医保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创新,切实做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进一步提升参保单位和群众满意度。
扩大定点范围,方便参保群众。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由2016年的506家(定点医疗机构165家、定点零售药店341家),扩大到目前的608家(定点医疗机构173家、定点零售药店435家),定点覆盖范围更广、布局更趋合理。
减少“垫资跑路”,推进跨省直报。市医保部门做好结算程序接口开发、软件开发测试,督促跨省就医如期联网运行。对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或对转外就医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将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参保人员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即可办理转外就医、异地安置申请等业务。芜湖市还先期与上海启动两地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长三角地区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积累经验。
简化经办环节,让群众少跑腿。芜湖市取消发放门诊慢性病就诊卡,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报有关信息直接录入医保系统。取消异地安置人员办理手续时需当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将只能选3家不同等级定点医院调整为根据就诊需要选择3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只要手续齐全,实行医药费报销一站式办结。每月将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集中划转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每年分别于6月、12月,对本地居住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超3000元以上部分直接划转到社保卡金融账户。
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全市推行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规范确认承诺制,列出负面清单,划出20余条政策底线,制定服务行为规范确认告知函。加强住院费用审核,采用放大扣减违规费用方式,加大违规成本,保障基金合理使用。抽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出院病历,防范降低入院标准,组织省、市两级医院医学专家进行互审。实行尿毒症和组织器官移植术后门诊费用定额包干政策。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医保定点医师和参保人员管理。对定点医师发生违规服务的,暂停其医保服务资格;对参保人员发生违规消费的,给予一年重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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