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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未履行完义务, 买家遭受损失怎么办?

亳州晚报 2019-09-16 09:00 大字

市民赵女士与向某签订了一份健身器材买卖合同,准备开一家健身房,现全部手续都已办齐,向某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却未完全交付,导致健身房未能及时开业。赵女士咨询本报律师团,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唐凤龙(安徽天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一般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5种。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4.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5.定金责任,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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