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父母起诉子女,多为索要赡养费

新安晚报 2019-09-15 11:56 大字

日前,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并粗略统计,安徽近三年关于“赡养纠纷”的一审公开判决案例共981起。其中,涉及判决子女定期回家探望的仅15起,赡养纠纷中绝大多数仍为索要“赡养费”。而起诉子女要求定期探望的以独居老人为主,他们或早年离异,或老伴先逝。

那么,对于父母的赡养主要分为哪几种呢?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晓恒表示,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精神赡养和生活照料三个方面。在现实中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这种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是一种法定义务,除特殊情况外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定期探望,则属于精神赡养义务。

记者翻阅关于赡养纠纷的判决书看到,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多种多样,但几乎均被法院驳回。此外,农村地区的赡养纠纷明显多于城区,但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的起诉方,则以城市老人为主。

望江县法院法官刘锐峰介绍,赡养纠纷主要由子女觉得父母偏心或财产分配不公平、子女本身年老体衰无能力尽义务、子女互相推诿责任和子女缺乏认识以种种借口不愿意履行义务导致。相比城区,农村的赡养纠纷较多,这与农村的经济条件密切相关。虽然农村生活支出较少,但由于年轻人多数外出打工,部分子女只图自己生活安逸而不愿意赡养老人,且部分老人可能“处事不公”,导致子女们常常会在老人生病时为要不要医治和费用如何承担产生分歧。

“老人起诉子女要求‘常回家看看’的案件通常由两种原因造成:一是子女客观上确实存在无暇‘常回家看看’的困难,比如忙于工作等;二是主观上父母和子女存在矛盾。此类案件的执行难也大多体现在后一种。”合肥蜀山区法院民庭法官李立定说,现实中,“不合格”父母的确存在,比如在子女成长中“缺席”,却在年老时要求赡养;或者家长作风严重,导致子女不满而离心等。在赡养纠纷案件中,父母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诉求一般都能得到法院支持,但也可能会让具有血缘关系的双方在情感道路上背道而驰。

程磊 张昭 李汝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新闻推荐

安徽“道德信贷”发放逾12亿元无一坏账

新华社合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11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向各级各类道德模范提供金融服务,累计发放贷款金额高...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