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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品质提升 拒绝“满城亮化” 省住建厅:街区整治提升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

江淮晨报 2019-08-05 08:23 大字

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省城市品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安徽省实际,省住建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今后,安徽省各城市的公共厕所有望实行全天24小时开放。另外,按照要求,各地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避免造成光污染。

基本原则 街区整治提升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

《导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安徽省城市既有街区的整治提升工作,镇(乡)参考执行。安徽省街区的整治提升包含街区立面、街区设施及街区环境3个方面,涵盖建筑立面、附建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服务设施、街区绿化等内容。

各市要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街区的整治提升。要以示范道路与示范街区为载体开展整治提升工作,整体推进地上地下、平面立面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完善。同时,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和居民习俗、群众意愿,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城市街区整治提升的效果可分为整洁有序、品质优良、特色魅力3个等级。整洁有序是整治的起点,重在街区市容管理层面“去杂去乱”;品质优良是在整洁有序基础上的提升,重在街区人居环境层面“品质提升”;特色魅力重在街区风貌、特色层面“品位升级”,划定为高级目标。

街区立面 禁止对大片街区建筑进行色彩变更

今后,各地要对不协调的建筑外墙部位进行整治提升,而并非针对大量建筑的“改头换面”,外墙的整治提升应注意保持街区建筑的原生性和差异性。建筑外墙材料的选择,应基于其所处的街区特色。

同时,鼓励建筑适当选用本地特色材质,突出地域特色。对色彩不协调的建筑进行色彩更换,避免建筑过于突兀;禁止对大片街区建筑进行色彩变更。而对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应尊重原立面的设计意图,经论证可保持原有建筑个性,保存历史遗迹。

重要区域临街围墙高度不宜超过1.6米

《导则(征求意见稿)》明确,重要区域的临街围墙,应采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等作为分界,高度不宜超过1.6米。次要区域的临街围墙,可考虑“拆墙透绿”,设置透景围墙、绿篱、栅栏等。

不适宜建设透景围墙的路段,应将现有实体墙进行设计和修缮,形成特色文化墙,并保持墙体整洁无污染。此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考虑,不得在玻璃幕墙内外设置广告设施,不得在临街建筑窗户(橱窗)内外涂写、张贴、悬挂广告设施。

街区设施 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 避免造成光污染

在照明方面,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整齐、协调,色彩不突兀。景观灯光设施应按照城市规划设置,与城市景观协调。有条件的城市在重要区域、节点等开展景观照明建设,满足市民夜游观景需要。

目前,不少城市都在开展夜景亮化工程,给城市的夜色增添了一抹亮色。而此次《导则(征求意见稿)》强调,各地城市照明应节约能源,采用高效、节能、美观的照明灯具及光源,符合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要求,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避免造成光污染。

公共厕所有望实行24小时开放

公共厕所内照明、洗手台、烘手器、挂衣钩、冲水设备等设施设备完好无破损、无污渍、无积尘,洗手液、手纸配置充足。城市公共厕所达到3-5座/平方公里,主城区形成“10分钟如厕圈”, 鼓励结合既有场地改建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防止超标准建设,不得盲目贪大图洋,不得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及时录入和更新“公厕云平台”数据,方便群众就近快速寻厕。

目前,不少城市的公共厕所因为人力、物力等各种原因,在夜间22时前后就关门了,实行24小时开放的公共场所少之又少。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导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共厕所实行全天24小时开放”,这将极大方便市民。

人行道内的机动车泊位要清理

结合道路等级、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区位条件及周边功能,制定差别化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和停车收费政策。清理人行道内的机动车泊位,保障行人路权。清理不符合标准的临时停车泊位,加大车辆停放秩序管控。

《导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住小区设置错峰共享车位。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停车”的发展。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

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有隐患要及时清理

各地要综合考虑停车需求、通行条件和消防安全等因素,在街区内按照小规模、高密度的原则布置非机动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的设置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不得挤压和阻碍无障碍设施。非机动车停放区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牌。

在管理与维护方面,各地要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运转调度和秩序维护,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鼓励结合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引导共享单车停放有序。此外,安徽省还将鼓励街道沿线绿化带、设施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鼓励对既有建筑、场地改造升级、功能置换

《导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以社区为中心,步行15分钟范围内,完善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一批便利群众生活的“15分钟生活圈”。

“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中,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等服务设施宜联合建设形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公顷。今后,安徽省将鼓励通过对既有建筑、场地的改造升级、功能置换,进一步完善“15分钟生活圈”中的服务设施设置。

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并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3公顷。另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体育场地。

街区环境 鼓励利用铺装艺术反映区域特色

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行道应按规定设置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其中,盲道应设置在人行道的内侧,无中断、无障碍,不得占用和阻断障碍设施, 坡道坡面应平整、防滑。

地面铺装敷设、材质强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室外场所应选用耐久性高的铺装材料。安徽省将鼓励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街区利用铺装艺术反映区域历史文化特色。如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情况下,采用内嵌地雕的铺装样式传达文化信息。

鼓励积分奖励推进可回收垃圾再利用

目前,安徽省不少城市都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各地要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鼓励采用积分奖励方式,推进可回收垃圾有效回收利用。

《导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

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优化城市绿化分隔带、花箱、小品的设计和布局;实施拆违增绿、破墙透绿、闲置裸露地块补绿,大力发展垂直绿化,提升绿量和层次。

各地要加强沿街建筑红线退让空间的利用,优化城市道路绿化带分隔带,建设具有休闲、游憩、健身等功能的街头绿地、游(憩)园。《导则(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各地要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

晨报记者 方佳伟晨报制图 李绍山

■温馨提示

8月16日前公众可提意见、建议

从即日起到8月16日,公众对《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征求意见稿)》若有任何相关意见、建议,还请及时反馈至省住建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邮箱8648514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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