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评故宫吸烟:做人做事需要法商
北京头条客户端 图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两名男子在故宫休息区域抽烟并上传视频的情况,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两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一夜之间,涉事两人就红了,网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嚣张挑衅的嘴脸,说真的,样子真丑。
这两人为自己“犯傻”的行为付出了200元的代价。有人说,这太轻了。但我们要说,200元决不意味着这个事件的结束。对两个年轻人来说,这个事件对他们的未来人生可能永远都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只是他们自己暂时还意识不到而已。
就此事件我们要说,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如果想正常工作生活的话,不仅需要智商、情商,尤其还需要一些“法商”。
首先,遵守法律是法治国家公民的义务。故宫禁烟是法律规定,早在2013年故宫就已全面禁烟,2015年6月起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
从视频看,两个年轻人并非不知故宫禁烟,而是故意挑战法律,这种行为非常愚蠢。法治国家,人民的权利要靠法治保障,法治的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从法律的角度讲,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作为公民你有权利参观故宫,但你也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法律,不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你的权利也就很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可能被列入游客黑名单。
所以,法治国家的公民,有一些“法商”,知道尊法守法,出门在外才不会无端地惹是生非。
其次,胆敢挑战法律者,必受法律惩罚。不知两个年轻人为什么会赤裸裸地挑战法律,是认为这不过是一件小事,还是觉得事后警察找不到他呢?如果真是这么想的,那就是一蠢再蠢了。
不久前,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了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不得不说,现在中国警察的技术装备是世界一流。有报道称,一个骗了1000多万元的女骗子逃到了国外,自以为安全了,就通过视频放话说,“宝宝们,听说警察在找我,我在这儿”。结果就是通过这段视频,女骗子分分钟就被警察摁住了。此事给我们的启示是,警方想找你,就是天涯海角你也躲不过。
两个年轻人干了坏事还敢录视频上网,真以为自己有通天遁地之术吗?信息时代,牢记莫犯法,犯法必被捉,这也应该是“法商”的一部分。
第三,视频平台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两个年轻人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挑战法律,只不过是为了把视频发到某平台上去,吸一点粉而已。
应该说,当前互联网已是小视频的天下。但是一些平台由于缺乏对内容的审核机制,导致大量违法视频传播,也是事实。有的主播在开车时还在直播,双手离开方向盘,又唱又跳,严重违反道交法。有的人将偷拍偷录的内容发到平台上,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就在故宫吸烟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一名安徽主播为了吸引眼球,直播吃蜈蚣、面包虫、壁虎等,导致死亡。
视频平台作为互联网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传播正能量,而不是恐怖暴力色情。必须认识到,直播平台不可能游走于法律规制之外,如果不能守住法律底线,在激烈的竞争中早晚会被淘汰。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法治社会,个人要想活得有尊严,企业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都需要一些“法商”。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才是真正的王道。
(原题为《故宫吸烟启示:做人做事需要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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