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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快速调处投诉

合肥晚报 2019-07-20 00:55 大字

日前,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到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投诉,称淝河镇葛大店社区一处私人企业拖欠工资和押金。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第一时间接待解决,让何姓投诉者十分满意。

7月15日下午2:30,投诉者何某愁容满面大汗淋漓地来到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何某反映从5月15日在安徽某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到7月14日离职,用人单位无故扣一个月工资和1500元押金且拒不支付,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何某无奈来镇政府寻求帮助。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当即找来该企业所在地葛大店社区调解员黄广梅和沈佳佳,前往企业现场协调解决。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双方的雇佣过程,并对照《劳动法》指出了企业不规范的薪资兑付方式。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涉,至下午4点,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从关爱大学生的角度立场,当场将押金和工资3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投诉人何某。何某非常感动:“真是没想到,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诉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及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我的纠纷化解得清楚明白,让我这个刚走出校门进入社会的小年轻备感温暖和欣慰。我是一个外地人,刚大学毕业,在网上投的求职登记,在人生地不熟的合肥,不安全不安定的情绪一直充满内心,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抱着试探的心态来投诉的,没想到仅一个半小时就调解好了,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红利我是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何某再次对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之情。从下午2:30接到投诉,到下午4点圆满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快捷务实作风给这位刚踏入社会的小姑娘留下了深刻印象。

淝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提醒劳动者,一旦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劳资纠纷,劳动者要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反映,不能超过投诉时效。同时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欠条、工作证件等。由于投诉案件具有时效性强的特点,若不及时处理,会出现事过境迁、取证困难等因素,不利于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合法程序为劳动者维权,因此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沈家娟汪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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