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暑期兼职季 律师提醒:要事先签订用工合同
本报讯 (记者 陈燕飞)暑期兼职打工,不仅可以赚钱,还能积累社会经验、培养独立能力和适应能力,如此“一举多得”的好机会吸引了不少在校学生。不过由于缺少社会经验,暑期工也面临着较多“求职陷阱”。
暑期工市场火热
7月3日下午,记者在街头走访发现,很多学生模样的人在街头发广告传单,其中一位同学告诉记者,他是大二在校学生,由于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所以这个暑假不打算回老家,“我和几个同学约了一起干暑期兼职,不仅可以挣生活费,还能锻炼人际交往的能力。”不过,该同学表示,自己和同学都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暑期,不少学生有都干兼职的意愿,刚参加完高考的小崔,就来到一家快餐店当服务员。她告诉记者,父母每天都要上班,高考结束后,一个人在家太无聊,看到有家店正在招暑假工,于是就抱着试试的心态去打工了,“我只打算干一个月,挣点钱当做上大学的生活费,给父母减轻点压力。”
暑期不少商家有用人需求,因暑假工薪酬相对较低,不少商家都贴出招暑期工的招聘启事,对象一般为在校大学生或高三毕业生。记者从多家机构和用人单位了解到,绝大部分都未与暑期工签订劳动合同。
要了解用工基本常识
暑期作为短期应聘的高峰期,每年暑期工维权的案例也是不少。如何避开陷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徽古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然提醒:学生暑期求职时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了解求职和用工基本常识,远离陷阱。
王欣然建议,学生在寻找暑期工工作时,最好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寻找工作机会,选择正规途径,以防上当受骗。
王欣然表示,因为在校学生不具备就业条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只能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用事先约定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作出事前的明确约定。其次,签订合同时要核查用人单位的资质,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到用人单位办公地点查看或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保证金、押金等付费要求一律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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