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两水域 实施船舶定线制新规
新华社武汉7月2日电(记者 王贤)《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1日正式实施,定线制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长江干线船舶航行秩序,提高通航效率,减少水上交通事故。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范围是长江安徽段太子矶水道钱江嘴塔形侧面标与钱江口塔形侧面标连线,至凡家矶水道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连线之间的通航水域。《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的实施范围是长江三峡大坝上游禁航线,至李渡长江大桥下沿线之间通航水域。
规定规范了船舶航路,设置了通航受限航段、船舶警戒区、停泊区、锚地等,并对船舶航行、停泊、避让以及通信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长江海事局相关负责人称,长江安徽段、三峡库区原有的船舶定线制规定修订于2010年,近年来随着长江航运及沿江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船舶及通航环境已发生较大改变,同时长江大保护也对定线制规定提出新要求。长江海事部门在多次意见征求与实地调研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新的定线制规定。
据悉,船舶定线制意味着长江上来往船舶如同在陆地上行驶的车辆,要遵循“实黄线”“虚黄线”“斑马线”等严格限制,船舶各自靠右、分道航行,不能随意“变道”,更不能“逆向行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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