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示范高中85%计划分配到初中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严禁掐尖、跨区域招生
本报综合消息 据新安晚报报道,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行100%的指标分解。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严禁掐尖、跨区域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严格控制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规模,坚持公开公正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或“境外课程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可开设国际课程,未经批准不准开设国际课程。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民办校招生不得低于普高最低线
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招生方案(含外地自主招生方案)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须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按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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