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产业迎来多重利好 《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摘要]《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本报讯(通讯员高珊珊记者周莹莹见习记者徐奥萍)中医药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中医素有“北华佗、南新安”的特色和优势。6月26日记者获悉,目前安徽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为了以立法形式保障中医药事业转型发展,省司法厅就《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介绍,本次立法旨在解决安徽省中医药发展的保障、特色优势发挥、人才匮乏、健康服务发展瓶颈以及中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草案》鼓励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院,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方法,根据服务内容将符合规定的项目,分别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支付范围。
为了推进中药产业发展,《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省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皖产(道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对本省中医药老字号、驰名商标的保护,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和大品种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培育皖药品牌。
针对当下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草案》开出了“药方”。《草案》规定,本省应当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自主招收老中医药专家传承人,试办传统(新安)中医少年班和附属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定向培养、招募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引进中医药人才,在县级公立中医院设立中医专科医师特设岗位,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水平。
另外,《草案》还规定,每年9月9日“华佗诞辰纪念日”为本省中医药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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