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王某和李某在2015年6月份,因夫妻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时年3岁的女儿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王某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200元。2019年年初,李某认为现在每月20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女儿的需要,想增加抚养费,但是王某不同意,李某咨询本报律师团,他是否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用?
王玉彬(安徽谷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上述案例中可知,即便当时约定的抚养费为每月200元,但是现在的生活和消费水平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现在子女的需要,所以李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用。(记者曾莹莹)
新闻推荐
临近暑假,研学旅行越来越受到热捧,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中...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