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还给老师,需要一份“安全使用说明书”
王铎/漫画
辛辣点评
□安徽朱永华
在传统印象中,教师的形象从来和戒尺密不可分。然而,当有媒体鼓励“将戒尺还给老师”,呼吁教师的管教权时,老师们却纷纷表示:你敢给,我可不敢接!(据6月16日《法制日报》)
大凡上点岁数的读者都有印象,家长领着孩子到学校报名,特别是男孩子,都会嘱咐熟悉的老师:我家小子要是在学校不听话,照屁股只管踢。听起来是客套话,其实是对老师的一种信任,既认为孩子不听话需要惩戒,更相信老师不会“只管踢”。
如今,这一句客套话已很少听见。大多数家长已无法容忍老师动孩子一根手指头,而且法律有明确规定,老师禁止体罚学生,轻则被处分,重则“丢饭碗”。
现在的孩子,基本都是在家长嘴里“含”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且不说戒尺打手心会让学生感到“羞辱”,罚跑步、抄写作业甚至一句严厉的批评都会让有些孩子“想不开”,2018年10月,江西省广昌县实验小学语文老师应某某要求班上不能背诵课文的29名同学罚抄课文3遍,五年级学生小美课后写下遗书并从六楼跳下,导致瘫痪。尽管目前这起案件尚未宣判,但显而易见的是,无论老师怎么惩罚,一旦导致学生做出极端行为,惩罚自然而然就成了“体罚”。
惩戒与“体罚”的界限十分模糊,比如广东省司法厅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其中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但如何惩罚而又不越界到体罚,却没有权威答案。
家长和老师支持对学生的“熊行为”施以适当惩罚,双方心态又各有不同,法律法规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却没有为适当惩罚与体罚之间划出明确“分界线”,而现在的孩子“自尊心”普遍又特别强,能够承受的惩罚方式和力度非常小,这些矛盾纠缠在一起,把戒尺还给老师,老师又怎么敢接,即使接过来又怎么敢用?
由此看来,社会在共同呼吁“将戒尺还给老师”的同时,司法机关还应当给戒尺回归课堂配发一份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尤其是对所引发的后果方面更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和司法保障,既不能让老师滥用,也不能对合规合理使用造成的“因果”,把责任全部归咎老师。总之,凡是惩罚皆具有体罚性质,缺少一份将适当惩罚与体罚明确切割开来的“说明书”,戒尺的使用安全就没有保证,放在老师手里也是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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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