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归还失物能讨报酬吗?

新安晚报 2019-06-12 11:30 大字

记者查阅我国《物权法》,发现其中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法律界人士一般认为,失主有义务支付拾得人因为保管和送还失物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但是如果拾得人“狮子大开口”,向失主索要额外的费用,那失主也是有权利拒绝的。

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费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夏女士和弟弟碰到的事情中,司机送还遗失物,如果乘客愿意给一定的报酬,是合情合理的,但如果司机强行索要报酬则可能有悖于运输义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新闻推荐

安徽省将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

本报讯(记者张青川)6月11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将于6月17日至18日在合...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