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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须买“国六标准”车 7月1日起安徽省实施新标准,“国五”“国四”车仍可照常开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6-11 10:18 大字

[摘要]7月1日起我省实施新标准,“国五”“国四”车仍可照常开

■ 本报记者程茂枝实习生朱笑禾

7月1日起,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将禁止在安徽省销售、注册登记。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日前正式发布,安徽省将自7月1日起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新标准实施后带来哪些变化?此前已上牌的车辆有无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士。

这些非“国六”车不能上牌

记者获悉,安徽省是根据长三角区域统一部署,提前一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根据省政府通告,自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或严于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须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哪些车辆属于“轻型汽车”?通告明确,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辆,重型燃气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燃气车。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规定,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已上牌或开票车辆不受影响

刚买的“国五”车怎么办?还能上路吗?对此,政策设定了“过渡期”。通告明确,凡在2019年7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已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之前 (不含当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于消费者来说,想知道所购车辆是否达到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可以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实施“国六”标准后,已有的“国四”、“国五”车还能开吗?对此,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六”标准主要针对的是新车,对于已经上牌 “国四”、“国五”车,只要是通过年检,其上路行驶以及购买保险等不受任何影响。 “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省级层面,对于 ‘国四’、‘国五’车辆并没有任何强制性报废要求,因此不受新标准的制约,车主可以放心。 ”上述负责人表示。

新政暂不影响二手车过户

新政实施后,不少车主担心,自己买的“国五”车,以后还能不能卖出去?过去的政策执行情况或可作为参考,据了解,合肥市从2017年1月1日新车入户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当时虽然对新车注册给予了明确要求,即必须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不过对于旧排放标准的二手车,仍是可以正常进行过户上牌并延续至今。

二手车交易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五”和“国六”的二手车在使用和流通上没有太大的差别,而淘汰“国五”车不会是未来几年内要讨论的问题,毕竟路面上还在跑的“国四”甚至“国三”车还有不少。结合上述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本次新车入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暂时不会对二手车过户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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