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推动交通运输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补齐交通短板 助力乡村振兴
推动村民组通硬化路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到2022年,安徽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出台的《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路,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有条件地区的农村水路运输得到有效发展。安徽省基本形成“覆盖更广、服务更优、安全绿色、治理有效”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有效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继续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主要任务。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重点解决皖北平原地区4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30户以上、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进一步提升通达深度。优先推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贫困县、淮河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以通县国道为重点,继续加快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和未贯通路段建设,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实现“县县通”高速,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一级公路。
“经过近年来安徽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有效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与支撑乡村振兴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在结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改善农村交通安全和路域环境、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强化交通文化建设等措施,解决了农村交通短板怎么补、服务怎么提档升级、交通环境如何改善、治理能力如何提升等问题,为未来安徽省交通运输如何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依据。
推进建制村100%通客车
保障农村居民“行有所乘”
路建设好了,关键还要用好、发挥好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确保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并根据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完善情况,及时做好新具备条件建制村动态调整和开通农村客运工作,提高农村客运的覆盖范围,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
用好农村公路,关键要提升城乡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继续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坚持路、站、运同步发展。综合统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做到各种客运方式“无缝衔接、方便换乘”。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拓展农村客运运营服务模式,鼓励各地推广农村客运出行信息化服务,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同时,加快推动农村物流发展。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并分步有序实施,力争到2022年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的全覆盖。推广“农村货运班线”模式。试点打造公交客运站点、物流中转站点和扶贫驿站点、电商服务中心(点)等“交通+”“三站合一”和“多点合一”模式,依托乡村扶贫驿站和借助电商平台等,利用便捷的物流配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一条龙,推动农村交通、实体经济、互联网融合发展。
加快交通提档升级
支撑乡村产业兴旺发展
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要结合现代农业开发、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方向、新要求,重点推动重要县乡道以及低等级、无路面、“油返砂”农村公路的升级改造。结合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有序推进县级客运站改造,继续推进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便民客运点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交通运输与乡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通往农业产业园、特色村镇(民俗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生态养殖基地、农家乐聚集地等乡村主要产业经济节点的公路。充分考虑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等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
要持续发挥农村公路作用,还要建立长效的管护机制。
贯彻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逐步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资金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大力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的标准化养护技术。农村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比例、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制定率、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指导意见》提出,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基本消除等外路,优良中等路占比保持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便捷适用的农村客运体系基本形成,经济高效的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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