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中小学将设“首席教师” 安徽省在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安庆五市开展试点
[摘要]我省在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安庆五市开展试点
本报讯 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为中西部乡村地区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今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根据安排,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选拔聘用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安徽省将选择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安庆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可按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并于4月下旬上报所在学校。此外,学校也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选拔。
根据要求,岗位设置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方案要求,首席教师岗位设置应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8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通过选拔的教师不仅要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还要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
省教育厅提出,各试点市、县(区)教育局要将首席岗位教师纳入市、县(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规划,优先安排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并将其作为各级名师的重点培养对象。市、县(区)在各级培训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经费,帮助首席岗位教师建设名师工作室,支持首席教师岗位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完成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首席岗位教师提供一定津贴,或参照特级教师待遇给予补助。
首席岗位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岗位职责考核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停止聘期。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
据悉,对于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开展得好的市、县(区),省教育厅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特别在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资源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入选首席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在各级名师及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副高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贡献特别突出者,经过省教育厅评审认定,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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