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 服务提速 利企便民
本报讯3月13日,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着力破除制约药品批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的障碍,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服务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发展。
《通告》以“简政便民,放管结合”为原则,以保障药品安全为底线,依法审批、标准不降。其中,破除了原有药品批发企业整体搬迁以县为管辖区的限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理布局原则的前提下,药品批发企业可在安徽省范围内整体搬迁”;“破除原有药品批发企业须自有房产和仓库层高的限制”;取消“GSP认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等2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局初审环节和152条申请材料。
(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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