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占用应急车道,要严厉更要严密
□张淳艺
应急车道是道路的“生命通道”,然而每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时,部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时常出现,此举会影响交通救援。在全国两会上,来自江苏的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力度”的议案。
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但在现实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现象时有发生。今年2月15日晚,沪陕高速安徽六安罗集服务区附近,一位老人在车祸中受伤。因路上车辆多,应急车道被占用,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情急之下,老人的女儿跪地哭求占用应急车道的私家车让路。最终,老人因抢救无效去世。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一律罚款200元,记6分。有观点认为,目前的处罚偏轻,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以至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频发。此次代表们联名的建议就提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应处以罚款3000元,计12分的处罚;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者,拘留15天。
应该看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200元已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顶格罚款数额。除了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行为一次扣12分外,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也是属于比较严厉的,和闯红灯的后果一样。当然,相对于保障应急车道畅通的重要性而言,现行处罚尺度是否需要进一步提高,值得探讨。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事实上,许多驾驶员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后果心知肚明,之所以知法犯法,主要在于侥幸心理作祟。
目前,交警部门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主要依靠道路监控设备抓拍。尽管监控系统在不断完善,但相较于漫长的公路里程来说,仍无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近年来,一些地方纷纷开展占用应急车道专项查处,在节假日动用无人机抓拍,这些措施短时间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却难以成为高压常态。占用应急车道常有,因之受到处罚者却不常有,这便助长了“破窗效应”的形成。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靠严刑峻法本身,并不能完全杜绝违法行为。遏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关键不在于严惩,而在于必惩。在打消驾驶员侥幸心理方面,执法的严密性比严厉性更重要。如果不能做到违法必究,即使从扣6分提高到扣12分,也难以吓住心存侥幸者。为此,除了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外,更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取证举报,让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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