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支持开发区培养产业特色小镇 原则上不再新设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3月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通知》正式下发。
今后,在开发区设立方面,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且不再新设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同时,支持开发区依托主导产业,培育产业型特色小镇。
原则上不再新设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省发改委地区处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最新的政策,今后安徽省将实行更为严格的开发区设立审批程序。开发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符合全省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开发区名称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和变更。
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设立,由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以及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资料和图件等。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由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按照最新方案,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已变更主导产业的5年内不得变更
从现在开始,安徽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程序。开发区需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的,由所在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扩区的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并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需调区、移区的开发区应在不突破国家和省核定面积的前提下,优化四至边界,不可借此变相扩区。
同时,安徽省还将引导开发区聚焦主导产业特别是首位产业,强化龙头企业带动,鼓励在国家和省核准的四至范围内建设特色产业园。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变更,必须由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主导产业变更以不突破当地环境容量,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为前提。已变更主导产业的开发区,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变更。
支持开发区培育产业型特色小镇
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徽省将逐步建立开发区标准化建设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机衔接,完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海绵型开发区建设。此外,增强公共技术服务功能,打造企业服务、物流服务、生活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设智慧园区。
为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安徽省将加强园区企业固废转运处理管控,加强大气污染监督,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区内河道水体、大气环境等全覆盖的监测预警体系。禁止淘汰落后类的产业进入开发区。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将支持开发区彰显产业特色,依托主导产业培育产业型特色小镇。
晨报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田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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