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 美好生活,从控烟这样的“小事”开始
人人都向往美好生活,但如何创造美好生活呢?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看来,空有高调的口号有时无济于事,不妨从控烟禁烟、垃圾分类和志愿服务这三个具体的社会生活问题着手。
谈问题◎控烟禁烟效果不佳◎垃圾分类推行缓慢◎志愿服务参与度低
汪利民说,目前我国“控烟禁烟”的效果并不理想,虽然部分城市陆续出台控烟禁烟规定,但在公共场所,哪怕是就在禁烟标志前,依旧有众多“吞云吐雾”者。
而“垃圾分类”推行得也比较缓慢,公众积极性不高,甚至已经分类的垃圾被混合收集的情况都时有发生,“面对严峻的环境压力,大量可回收资源却继续成为环境的负担。”
此外,汪利民还发现,目前社会上志愿服务的参与度还不高,“只有不到10%的人口注册参与志愿服务,远低于发达国家50%左右的人口注册率。”甚至时至今日,像“救不救”“扶不扶”这样的议论,有时还在考问人们的心灵。
给建议◎立法先行“立规矩”◎财政资金“作后盾”◎调动社会“全参与”
针对上述问题,汪利民建议,国家层面要加快立法。他举例说,目前国家层面对控烟仍处于倡导阶段,只有部分城市以地方规章的方式实行公共场所禁烟。“缺乏法律的刚性约束,是当前我国控烟禁烟、生活垃圾分类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汪利民建议,尽快制定有关志愿服务、控烟禁烟和垃圾分类三部法律,明确志愿服务的权利义务、控烟范围、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责任等,“以法律的刚性规范,唤醒公众的道德自觉。”
同时,汪利民也希望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无论是志愿者培训,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还是控烟禁烟的监督管理等,都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政府财政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汪利民建议各级政府加强正面引导,“在评价体系中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此外,汪利民认为应该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等力量全面参与控烟禁烟、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公众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培育自我约束、自觉奉献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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