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孔涛建议:尽快制定法规政策保护红领巾标识
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孔涛 中安在线 图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开幕。
据中安在线3月4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孔涛在接受中安在线采访时提出,建议网信部门规范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对少先队标识、图像、符号的使用。
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等,是少先队组织特有的标志标识。近年来,出于利益驱动和政治意识淡漠,社会上多次出现利用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进行商业营销,甚至对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恶意诋毁的情况,影响非常恶劣。
“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和红色内涵。”孔涛认为,商家借以营销、不规范生产和使用、别有用心恶意诋毁等各种行为,违反《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市场管理政策,如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将对少先队的组织形象和社会形象造成严重伤害,对公众引起误导,不利于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为此,孔涛建议,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应禁止社会组织、企业等未经授权以少先队或者其他带有明显少先队特征的符号标识进行注册登记。在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对不规范的红领巾、队徽、队旗、队委标志及“三无”产品等给予整顿、取缔。对于企业借用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进行商业营销的行为,依法给予高额行政处罚。逐步探索许可制生产、流通制度,尽快制定保护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的行政法规和管理政策,使相关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事件时,确保有法可依、有据可依,及时有效执法。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此之前的2018年全国两会上,已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到红领巾等标识需依法保护。据中国青年网2018年3月报道介绍,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的宋华英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红领巾等标识的保护,对违规行为的管辖、认定和处罚做出明确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应联合教育、文化部门,依法依规对违规制作、销售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干部等标志、标识行为进行整治。”她说。
宋华英还提到,“《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中对少先队特有的标志标识进行了规范,并明确“红领巾及其名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但《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系团队系统的内部规范,对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法律和行政效力,所以建议依法对其保护。”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媒体曾报道了多起涉及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的商业营销活动。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曾于2018年10月发布《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培训和教育等工作,严格相关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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