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找准老人软肋屡屡得手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7)》显示,超过95.5%的调查对象目前或计划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养老投资理财,30.3%的调查对象有上当受骗的经历且部分人受骗金额较高。
记者获悉,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
个别机构在明显超出床位供给能力的情况下,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018年11月,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借助养老机构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件:当地一家名为黄山孝为先的养老机构以发展养生会员、养老服务、借款等方式,在芜湖、铜陵、合肥、安庆、池州等地吸收资金。
许以7%到40%不等的高额利息,和投资人签订会员制养老、养老入住、借款等各种形式的合同。至案发时,该企业已向近1300人集资,其中大部分是老人。该案涉及资金6565余万元,其中有3000余万元无法归还受害人。
二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
多地曝出以销售老年保健品、收藏品、推销老人旅游项目等为噱头的集资诈骗案件,个别案件甚至带有传销性质。
2018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老人在银行销售经理诱导下购买所谓专为老年人设计的“理财产品”,最终近千万元巨款血本无归的案件。老人受骗2年后方知是非法集资,案发时该项目已经集资4400多万元。
以上两类非法集资都找准了老人的软肋进行精准围猎。首先,上当受骗的老人大多数是收入水平一般的工薪阶层,其子女也无力提供高水平的养老。
其次,绝大多数老人不和子女同住,因此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警惕性不足,但迫切想通过高回报的投资解决自己的养老困难,不给子女添麻烦。非法集资诈骗者正是看准了这一类老人的养老需求,最终骗光老人一生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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