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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组合拳”初见成效

安徽日报 2019-01-28 07:00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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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启动第二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此轮行动计划主要提升“八大工程”、优化“两大平台”,对各部门创业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当年,安徽省开展创业培训10.3万人次,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亿元,新认定省级青年创业园6个;新登记市场主体85.6万户,同比增长21.5%。随着安徽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服务业占比的提升,带动就业容量持续扩大。

安徽省是农民工大省,有着丰富的人力资源。2018年年初,“接您回家”活动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展,引导更多省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兴业。活动期间,各地开展招聘活动700余场,召开恳谈会、举办创业推介发布活动等400余场,体现了安徽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底气”。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做大就业“增量”,必须提升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水平。为了激发各类主体创业活力,2018年,安徽省推行信用贷款免除反担保,开展“社保贷”试点;提高创业服务可获得性,优化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考核指标;发挥10所创业大学、40所创业学院功能作用,打造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链条。同时,健全创业政策和服务部门衔接机制,完善创业后续保障体系,营造勇于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质量提升,就业带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收之源;创业能扩大就业、富裕民生。就业质量事关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支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8年,安徽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增长8.7%,增幅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中的“大头”。过去的一年里,安徽省大力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创造出了更多高质量岗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更好地带动了居民增收。在城镇居民收入构成中,经营性收入的绝对值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快速成长的第三产业,已成为安徽省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周德同说。

2018年,安徽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96元,增长9.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比上年缩小53元,这是2015年以来安徽省农民收入总量首次缩小与全国农民收入的差距。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也带动城乡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2018年,安徽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46,比上年缩小0.02。

近年来,安徽省农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2018年更是加速上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在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表现更为突出,转移净收入也实现较快增长,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明显提高,是安徽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一大特色。

“去年安徽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有较大增长,主要得益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乡村老师工资大面积补发,以及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数的增加。”周德同告诉记者。同时,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成为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成为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新的增长点。

2018年,安徽省提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普遍从70元提高到105元,惠及900万人。提升幅度大、影响面广,这是转移性收入中的一大亮点。”周德同分析说,各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普遍提高,最低同比提高8%左右,有力促进了居民增收,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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