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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抗癌药省级谈判 13种抗癌药降价近4成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1-25 15:24 大字

本报讯(星级记者 程茂枝)记者日前从省医保局获悉,在确保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政策落地的同时,近日安徽省又在全国率先开展抗癌药省级谈判,针对用量较大的13种抗癌药实施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39.52%。安徽省已建立“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让降价抗癌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将17种抗癌药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并明显降低了价格。日前,省医保局历经两轮谈判,13种抗癌药品价格在企业自主降价13.09%的基础上又平均下降26.43%,平均降幅达39.52%。 1月18日,13种谈判药品已全部纳入省平台挂网集中采购;1月22日,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医一附院等医院降价抗癌药进入临床使用,安徽省抗癌药省级谈判成果开始落地。

据了解,这13种抗癌药有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治疗晚期胃癌的替吉奥胶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治疗乳腺癌的来曲唑片等。其中,吉非替尼片降价幅度最大。该药全国其他省份最低中标价为1584元/盒,省内大型医院实际采购最低价为1328元/盒,安徽省此次谈判议价结果为498元/盒,比全国其他省份最低中标价低68.56%。

“目前谈判成功的13种抗癌药是第一批,今后将适时选择X种抗癌药再行组织带量采购,不断扩大惠及参保患者的抗癌药种类。 ”省医保局局长金维加介绍,目前安徽省降价的抗癌药已有30种。为让更多参保患者能买得到、用得起“救命药”,安徽省还制定了“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

据介绍,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17+13+X”种抗癌药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分类标注与提示,确保各医疗机构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此外,各公立医疗机构将按要求做好抗癌药的配备工作,确保有药可用和优先使用,尽快惠及患者。同时安徽省要求各地,应相应调整慢性病医保用药目录和病种结算限额,将“17+13+X”种抗癌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安徽省第一批13种带量采购协议价抗癌药目录(通用名):吉非替尼片、醋酸奥曲肽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替吉奥胶囊(20mg)、替吉奥胶囊(25mg)、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瓶)、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盒)、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来曲唑片、注射用地西他滨、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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