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运用“互联网在线法院”审理家事纠纷
本报讯 近日,区法院民一庭组织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作为被告之一的XU某是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整个调解过程。这是区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在线法院”审理家事案件。
据了解,此前原告谢某甲、谢某乙二人到区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位于我区的一套房屋。经过前期的沟通,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但被告之一XU某系美籍华人,常年居住在国外,到庭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均较高,且XU某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亦不允许其回国参加诉讼。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胡玲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使用“互联网在线法院”远程庭审系统,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组织调解该案件。XU某通过视频同步、完整地参与了由审判人员组织的各项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楚,声音清晰,秩序井然。XU某对谢某甲和谢某乙的陈诉均无异议,表示愿意按照事实和法律分配遗产。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没有想到会这么方便,互联网开庭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还给安徽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 调解结束后,远在美国的XU某在视频中如是说。
据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远程视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区法院运用“互联网在线法院”远程庭审系统办理的首例家事案件。以往由于路途遥远,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最后只能以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而“互联网在线法院”则能够让当事人免于长途奔波,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与缺席审判相比更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尚润泽 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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