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仿制药研发供应每品种奖补100万元
新华社合肥1月4日电(记者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给予仿制药研发生产项目专项支持、医保倾斜、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据介绍,为促进仿制药研发,安徽提出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围绕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对仿制药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并在省内实施的,可以直接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予以支持。为提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获得国家资格认定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在税收奖补方面,该省仿制药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医药企业每取得1个全国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安徽省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此外,对首次进入全国医药行业百强的安徽药企,政府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医药生产企业单个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的,每上一个台阶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对获得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认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认证、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的医药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总部新落户安徽的全国医药行业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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