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教育,不搞“寅吃卯粮”工程安徽省着力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摘要]我省着力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为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今后,安徽省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投入。
《实施意见》指出,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不提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目标,不作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不搞“寅吃卯粮”的工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安徽省将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国家教育标准体系要求,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此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
《实施意见》尤其强调,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各地要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中期财政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经费需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空壳学校”。高等学校不得擅自举债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实施意见》明确,要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全省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
着力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方面,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实施意见》还对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聚焦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采取的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监管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本报记者 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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