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用户注册。首次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办理企业登记业务的,申请人需在线实名注册用户。全程无纸化申报阶段,申请人注册用户后,还需持有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或申请“云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由银行及其他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实现电子签名。
填报申请。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人员主体资格证明,系统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全套登记申请材料,系统提供基本的逻辑判断、查验提醒。
电子签名。全程无纸化申报阶段,申请人使用登记系统认可的签名方式在线对申请材料电子签名,其中,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其他组织签名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提交申请。申请人在对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并经电子签名后,提交至登记机关审核。
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旗舰店填报向有关部门推送信息的程序不变;为方便企业办事,在刻制公章环节增加了线上刻章缴费功能,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
受理、审核
全市范围内企业登记实行受理审核合一制度。登记人员通过省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审核人员在省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直接操作受理、核准。
发照
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向申请人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可以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获取。
网上公示
经核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按照双告知的要求,由系统及时将涉及后置审批、备案的企业基本信息推送至安徽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的相关部门。
登记档案归档
对申请人网上递交的原始电子申请材料、登记机关电子审核表单等数据电文,登记系统实现自动归集,并生成完整的电子文书档案。审核人员在发放营业执照后,应将登记档案从登记系统中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移交”中及时移交归档。
登记档案查询
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电子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发挥电子登记档案易于共享的优势,逐步推行电子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服务。涉及个人和企业隐私、商业秘密及其它敏感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涉密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司法和纪检监察等部门需要获取工商登记纸质材料的,可依据电子文书档案打印生成,并加盖档案查询印章。
登记档案迁移
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需迁移变更登记机关的,原登记机关应将其电子登记档案及时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有纸质档案的一并移交,无法实现数据对接的,移交加盖档案查询印章的电子登记档案打印件。原登记机关应当继续保存已迁移企业的电子登记档案数据,确保可追溯、可查询。移交与接收的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安全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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