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人社扶贫三年行动方案脱贫户社保可代缴至2020年
■ 本报记者王逸群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日前印发 《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从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人事扶贫等方面着手,到2020年,通过推广“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促进12万名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带动36万名贫困人口脱贫。
持续开展“2+N”招聘活动
安徽省将持续开展“2+N”招聘活动,重点做好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就业扶贫服务月等活动,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开展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活动。强化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特别是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进行“一对一”帮扶,按照特事特议的办法优先安排基层特岗和就业见习岗位、进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此外,人社部门将支持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一批就业扶贫驿站;对有产业支撑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同时建设一批扶贫车间。力争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比例达到50%。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和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吸纳就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贫困户技能培训可获补助
安徽省明确,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或住宿补贴。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送培训下乡、送技能到家”等“点对点”“个性化”精准培训。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大转移就业培训力度。鼓励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企业招用贫困劳动者,并按照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开展“工学一体”培训。
人社部门将认真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健全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发放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活交通补助,鼓励技工院校免除书本费、住宿费等,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全免费的技工教育。建立健全重点技工院校与贫困县(区)对口招生和对口援建机制。脱贫户社保代缴至2020年
安徽省将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人口参保适当提高代缴标准,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代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可延续到2020年。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资助。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防止快递业等行业从业人员因工伤致贫返贫。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关注贫困人口就业后的参保情况,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
安徽省将在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
结合农业技术、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
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其中,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其中,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国家对安徽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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