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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监委留置“第一案”宣判 被告人苏从勇获刑6年

安徽日报 2018-12-25 15:48 大字

微博@安徽日报 图

@安徽日报 12月25日消息,今日上午,宣城市中级法院对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苏从勇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苏从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苏从勇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区长、区委书记,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之便,在环保整治、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审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81.4万余元。鉴于苏从勇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苏从勇表示服从判决。该案是安徽省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省管干部留置案件。(本文原题为《安徽省监委留置“第一案”宣判,被告人苏从勇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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