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灭火情殃及楼下房屋受损,谁来担责? 消防提醒:灭火后不要急着打扫而破坏现场
日前,范女士通过大江晚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她租住在工农路,本月19日发生火情。家中救火时,消防水龙冲进的水渗到楼下,造成一定损失。她想问问是不是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对此,记者了解得知,范女士一家是目前房屋实际使用人,她无意中破坏了火灾现场,导致火情起因难定,需全部承担楼下居民损失,不过,至于该赔偿多少,楼下业主要用真凭实据来支持。
范女士介绍,她和家人为了陪读,在此租房居住。今年11月19日上午,她去买菜,还没走到菜市场就接到电话,是邻居打来告诉她租住的房屋失火了,等她赶回来发现消防车也赶来了,很快火被扑灭。在火灾中,范女士租住房屋相关门窗受损,两台洗衣机烧毁,空调机也受损,损失不小。
不过,让她更苦恼的是,楼下居民正在装修,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渗到楼下,刚刚铺设不久的地板部分受损。楼下居民要求她赔偿,房东也认为赔偿应该由范女士自行承担。范女士说,“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但你不能说要赔偿多少,我就赔偿多少。我家住楼上,对他们家装修的情况比较清楚,受损的复合地板价格不贵,而且受损面积也不大,头一天说要赔偿2000,隔一天来又说要赔偿4000”。对此,范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认为自己不该担全责。范女士还表示,自己家经济条件有限,希望能得到相关救助。
记者随即赶到现场后发现,范女士请了工人在房内刷墙,而且火灾中受损的门窗也得以更换。在其楼下,只有装修工人在,其中一位告诉记者,“地板是复合地板,价格不贵,在灭火时的确被楼上滴漏下的水泡了,虽然受损面积有限,但更换起来并非仅仅更换受损地板,因此费用不能只看受损面积多少,业主装修这个房子也是为了好租出去。”在该户居民家,记者仔细观察,的确能看出来部分地板有些起泡。
就此,记者与镜湖消防负责火灾调查的相关人士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由于火灾后范女士迅速进行打扫,破坏了火灾现场,他们赶到现场调查时发现火灾起因有多种可能,但因现场被破坏难以确定,从法理来看范女士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市民,“希望大家要以此为例,如果家里发生火情,切记灭火后千万不要急着整理打扫,那样会破坏火因调查的可能性。以范女士家为例,假如通过调查确认是楼上丢烟头,将阳台衣物点燃,再烧到室内,那么此次火灾就可能与范女士家无关了”。
对于范女士提出救助一事,记者与属地社区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范女士一家非本社区户籍人口,社区没办法按程序提供经济救助,但是如果范女士和楼下居民有需要的话,社区可以为其进行调解。对于赔偿问题,记者也听取了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的看法。他表示,如消防部门所言,因无法确认火因,范女士需承担责任,不过对于楼下提出的赔偿数额,需要拿出有效凭据来证明,即使打官司的话,法院也会如此要求。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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