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合作社沦为空壳,弄虚作假当严惩
□安徽舒圣祥
当前,合作社在农村到处可见,很多村还不止一家。东部某镇拥有20多个行政村,但是大大小小的合作社有近130家,平均每个村有四五家合作社。然而,据记者调查,近130家合作社中,仅有少数几家比较成功,80%以上都属于空壳合作社。(据《半月谈》11月29日报道)
国家鼓励成立农业合作社,初衷是要解决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原子化、分散化问题,以期形成抱团发展的合力,扩大农业发展规模,更加有效地连接市场,既提高市场议价能力,也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可惜,八成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的事实,说明这部“好经”显然是被念坏了。
很多合作社沦为空壳,并不能说明这种模式无效,只能说明多数合作社并没有真实的“合作”意愿,而变成了权力作用下强扭的瓜。本质上说,这是一种弄虚作假,与其他包装政绩的弄虚作假没有区别。
某些地方和部门考核基层部门时,经常要求成立多少合作社、农民入社率达到多少等。为了完成考核,很多地方因此突击成立合作社、虚报合作社人数规模。而且,成立合作社在有些地方是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当然“不干白不干”。
更何况,成立合作社的造假门槛实在太低,找到那些搞养殖或者做生意的“大户”,再随便拉几个人就可以成立合作社了。有些村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入社,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牌子挂起来,后面如何经营就不管了。只管办,不管经营,不了了之。
要防止弄虚作假,改变考核方式很重要。八成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背后的关键在于,考核方式很粗糙,只考核数量,而不问质量,只管名义上成立,不管后续的经营。要改变合作社空壳化,考核方式必须更加精细。
动机不纯的空壳合作社,只会败坏外界观感,连累那些真正在好好办的合作社,让本来有兴趣参加的人也了无兴趣。成立合作社,不是形式主义,不是表面文章。如果只为凑数,那样的合作社,非但不能通过考核,反而应该严厉问责。要让合作社不再空壳化,必须舞好政绩考核指挥棒,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弄虚作假者受益,强化问责机制,严惩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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