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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营业执照就能开张了

新安晚报 2018-11-13 10:54 大字

安徽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小餐饮以后也只用备案就行了

省政府新闻办昨天下午举行“证照分离”改革新闻发布会表示,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这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安徽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从2018年11月10日起,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对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的内涵就是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管制行业外,一般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证”指的是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将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

小餐饮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

很多人关心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的改革,对此,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安徽省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管理实际,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对于小餐饮、食品摊贩实行备案方式管理;对食品小作坊实行优化准入服务方式管理。”

另外,也有很多人关注市场准入的门槛放宽后,企业进入市场后的监管问题。对此,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但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更严了。在“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但要对审批后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当中的持续状态承担监管责任,也要对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以及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自由落体”。余梦园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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