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标准出台
本报讯 (记者 刘刚)近日,记者从省农委获悉,安徽省将通过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路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8年,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7000人,其中: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2159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372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2021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380人(2017年620人继续培训、2018年76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人。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省16个市、91个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实施。全省凡有需求的市、县(市、区)均可实施。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县级开展生产经营型(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省农垦局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参照县级实施要求执行);市级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省级主要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每人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每人1100元、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每人5000元、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每人20000元的标准,奖补到项目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资金共同安排。此次,重点贫困县按照34%的比例、其他县按照26%比例下达,剩余部分待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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