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向证明多办事难“开刀”◎ 省级减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6100项,精简过半◎ 市县两级11月底前完成精简
[摘要]◎ 省级减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6100项,精简过半◎ 市县两级11月底前完成精简
本报讯 (记者 汪国梁)10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省级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11762项,精简6100项,减少51.86%。 “与国家确定的减少30%的目标相比,安徽省精简幅度有较大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将更方便、快捷。 ”省编办负责人介绍。
省级取消的6100项申请材料涉及51个单位。其中,因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直接取消993项,能够通过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取消61项,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取消931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的取消2635项,能够通过部门调查核实的取消795项,上级部门取消安徽省对应取消的117项,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取消事项对应取消的48项,单位无权查证或无法开具的取消4项,通过材料整合方式取消的145项,非办事必要条件、重复设置等其他情形的取消371项。
省级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已在省政府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公布。实体大厅与网上办理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同步取消,线上线下同步精简。有关单位将对照申请材料取消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将建立常态机制,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精简。
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曾作出专门部署。安徽省在专项行动中拓展“减证便民”外延,将减少证明扩大为减少所有办事要件,既减少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又达到减材料、减环节的效果。在国家确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等“四个一律”基础上,增加“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等具有安徽特色的“四个一律”,使清理更彻底。
整治清理过程中,安徽省严把法制审核关和社会检验关,由法制部门对取消材料的实施依据、取消后办事方式等进行审查,对拟取消材料清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让群众既是改革受益者,又是参与者。省级“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完成的同时,市县专项行动正有序推进,将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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