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安徽新闻> 正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普及

瑶海报 2018-10-22 07:54 大字

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

安徽省专项斗争13类打击重点: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组织特征:

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特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名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常见几种“套路贷”方式:

采用“车贷”方式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对象。行为人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又以为确保贷款安全给被害人车辆安装GPS等,到还款日当天人为制造违约事由(恶意躲避被害人),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并强行将车辆开走,后擅自处理车辆或敲诈勒索。

采用“房贷””方式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对象。行为人以房屋抵押贷款为幌子,通过虚高假条,银行走流水,看房、租房担保,担保合同,少量放贷,故意制造违约,强行要求平账等一系列方式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中,利用被害人房产进行民事诉讼方式来施压,最终达到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采用“现金贷”方式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对象。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以“空放”“私借”为诱饵,吸引合肥有房产同时急需资金的借款人,诱骗借款人签订不符合借贷事实的“双倍借条”及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不许外借”协议,同时以平台费、上门费、服务费、第一期利息等为幌子扣除借款人大量借款本金,在借款时给让借款人持有双倍借款本金和合同,并为拍摄虚假的借款视频。后设定固定期限、时间点收取高额利息,超时1分钟还款或在其他公司借款均会被该公司肆意认定违约,向借款人索要高额违约金及双倍本金。

采用“连环贷”方式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后制作虚假银行交易流水(先向被害人银行账户汇入合同借款,再让被害人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定第三方转回账户内借款)。合同签订后又以手续费、保证金、高额利息等名义骗取各类费用,以客户归还本金、利息逾期为由,索要高额利息或者虚高的合同金额,为实现索要钱财的目的,犯罪嫌疑人还采取转单平账等方式,将被害人多次介绍给其他“套路贷”公司,层层放贷,层层诈骗。

依法严惩“保护伞”: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的“包庇”行为,不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依法严惩农村“两委”等人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犯罪,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

新闻推荐

上班族脑力消耗大 “补脑”养生有妙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也日益增大。特别是脑力劳动者,每天繁琐的工作是很消耗脑力的,长期脑...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