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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全力做好售粮服务工作——访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有关负责人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0-16 11:30 大字

[摘要]访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有关负责人

按照今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安徽省为执行预案的稻谷主产区之一。当前,安徽省中晚稻已开磅收购,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的质价标准是什么,最低价收购何时启动,怎样能够快速方便地售粮,带着售粮农民们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质价标准是什么?答:今年2月份,国家公布了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中晚籼

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6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0元,较去年分别下降0.1元/市斤和0.2元/市斤。

国家合理下调最低收购价格,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要素主体的重要举措。在具体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等信息将在各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最低收购价指的是到库价,与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价格不同,农民售粮前要综合考虑搬运、运费等成本,自主决定到粮库售粮还是卖给粮食经纪人。

问: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答:与往年不同,今年《预案》规

定最低收购价收购的中晚稻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即达到一等、二等、三等的粮食。往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粮,今年最低收购价不再收了,而是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在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我们会摆放标准样品展示台,悬挂质价公告牌,农民朋友可以前往咨询了解。

国家提高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车造成不必要的奔波。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按照《预案》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收购处置,农民朋友可关注相关信息。

问:今年《预案》新增了粮食食品安全指标管控?答:是的。今年《预案》对食品安

全指标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根据国家 《预案》要求,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不能进入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范围,这部分粮食将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验收发现已入库的超标粮也将划转地方政府,按规定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问: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和启动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预案》对政策执行时

间作了适当延后,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执行期。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较去年相比,执行时间延后了24天。

国家适当延后政策执行时间,为市场化收购腾出空间,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价格。虽然政策执行时间有所延后,但在政策执行期内,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售粮时机,不必急于集中售粮。

今年《预案》对政策启动条件进行了细化。在政策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 “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预案》。此外,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启动地区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根据当前安徽中晚稻的市场价格情况,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已经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安徽省于10月16日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

问:参与2018年中晚稻最低价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是如何确定的?答:按照今年《预案》规定,为保

证严格规范执行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库点资质。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经营资格、信用记录、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必要的条件,比如需要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机械通风设备、烘干设备、检化验设备(含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对农民交售少量粮食要有可移动式磅秤。同时,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我们会同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继续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和《预案》相关规定,确定了今年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收储库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多次申报、分批启动”的方式,第一批参与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储的库点509个,空仓容351万吨。库点名单及地址通过《安徽日报(农村版)》向社会公布,请有关粮食经纪人或售粮农民及时关注,选择公布名单范围内的收储库点销售粮食。

问:如何确保售粮农民“粮出手,钱到手”?

答:今年《预案》明确要求收购

资金直接支付给售粮者。在实际收购过程中,由中储粮直属企业通过“一卡通”收购系统和资金结算系统,将粮款直接支付给售粮者。考虑到很多农民是将粮食卖给粮食经纪人,为了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防范打白条风险,我们在各收购点张贴 《关于防止向农民打白条的公告》,向粮食经纪人提醒及时履行对农民售粮款的支付义务。在此,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注意,有的企业或粮食经纪人以高息为幌子吸收农民售粮款,这存在很大风险,售粮款落袋为安最重要。

问:国家将如何惩治收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答:政策性收购过程中各种违

法违规行为惩治将更加严格。今年预案中细化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分解、落实和追究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问责。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购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预案》规定,地方政府要牵头建立最低收购价执行收购过程中矛盾协商解决机制,对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如售粮农民在售粮过程中遇到侵害权益的行为,可以向相关单位进行举报。在所有收购库点,都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

问:中储粮将采取哪些措施服务农民售粮?

答: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栏、一

图、一册”制度,即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栏、安徽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流程图、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让农民明白售粮。同时在收购公告中增加了二维码图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配合地方政府做实预约收购。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采取预约方式有序收购,对种粮农民单独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排队售粮时间,让农民舒心卖粮。

今年的预案内容变化较大,我们将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让售粮农民和经纪人充分知晓政策新规定,清楚知道 “什么质量的粮食卖给国家最低收购价、什么质量的粮食卖给市场”。由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国标五等以内变为国标三等以内,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四、五等粮“退车”现象,共同做好依据展示、耐心解释和引导销售等工作,避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农民不理解和甚至误解等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问题,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监督电话:安徽省粮食局 0551-62870619省农发行 0551-63623879中储粮安徽分公司0551-656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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