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整治三类“大棚房”10月下旬开始集中整治2个月,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
[摘要]10月下旬开始集中整治2个月,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
本报讯 (记者张玉芳实习生周洁)记者26日从省农委获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近日出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大棚房”清理整治的具体范围和整治举措。
安徽省提出,要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记者从省农委了解到,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针对这些问题,具体将如何开展整治?安徽省提出了全面排查、坚决清理整治整改、严格依法惩治惩处、严肃执纪问责、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六项举措。
安徽省将在全省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据悉,安徽省还将逐一排查 “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对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对于在 “大棚房”问题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 “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与此同时,安徽省还将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加强规范管理,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记者从省农委获悉,安徽省已成立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相关工作。
整个行动将分为排查清理和整治整改两个阶段:从9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时间开展全面排查。从10月下旬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
省政府专门召开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要求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专项行动期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市、县(市、区)都要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1-62610942,电子邮箱:ahsdpf@163.com。举报电话:0551-62610942(省农委),12336(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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